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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锋精神,永放异彩,我们铭记着一个特殊的日子“3·5学习雷锋日”。
为深入践行雷锋精神,3月5日当天,我所在我所党支部书记、江苏省优秀党员律师刘海英及我所副主任、江苏省优秀党员律师潘梁的带领下认真开展“3.5学习雷锋纪念日”活动。本次活动主要围绕着为大四法学毕业生如何顺利就业、如何更好地初入法律行业开展,我所律师以自身专业的法律知识、丰富的实务经验,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想法与心得,并对当代大学生遇到的问题与疑惑予以解答,用我们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一曲春天的赞歌,演绎雷锋精神的不朽。
进步的青年是国家的希望,是祖国繁荣昌盛的保证,优秀的法律青年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向前的助力器,我所始终坚定不渝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的重要指示“雷锋的名字家喻户晓,雷锋的事迹深入人心,雷锋精神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灵。实践证明无论时代如何变迁,雷锋精神永不过时。”我所竭力承担起律师的社会属性,在争做“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”的同时,关注公益事业,创建律所公益品牌。